根据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私募资产管理业务(也称专户业务)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,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,由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,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,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。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特定客户即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。
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,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:
1)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,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,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,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;
2)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;
3)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,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、商业银行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、信托公司、保险公司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、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;
4)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;
5)基本养老金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,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(QFII)、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(RQFII);
6)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。
根单一资产管理计划:委托人为单一自然人或单一法人合格投资者,委托财产规模不得少于1000万元。
集合资产管理计划:委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投资者,且不得超过两百个,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规模不得少于1000万元。
专户优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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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托管安全 | 由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独立托管 | |
量身定制产品 | 根据委托人财富管理多元化需求定制适合其不同风险收益的组合 | |
资产配置灵活 | 投资范围广、投资策略多元化、配置灵活 | |
业绩报酬激励 | 收费方式灵活,通过业绩报酬激励机制,委托人与管理人利益趋同 |